宜市、員山交界 飄臭5、6公里
〔自由時報記者胡健森/宜蘭報導〕宜蘭市、員山鄉前夜傳出濃烈惡臭,惡臭範圍順著排水溝圳延伸五、六公里,影響範圍逾千戶,數千居民被嗆得作嘔;環保人員漏夜追查,逮到禍首高姓男子,高從廢棄金棗工廠抽取醃漬用液體,濫倒在員山鄉溝渠,數量初估逾噸;宜縣環保局初驗無毒性,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對高與委託處理的林男開罰並移送法辦。
前天晚間約七點半,宜蘭市嵐峰路三段與員山鄉交界,開始瀰漫怪異的惡臭味,像農藥般帶點苦澀,又像是人工化學香精,時濃時淡,影響範圍越來越廣,民眾被嗆得噁心嘔吐、徹夜難眠。
環局、警方漏夜埋伏 逮到禍首
宜蘭縣環保局據報,立即派出稽查員追查,在惡臭最明顯區域進行空氣及水體採驗檢測,最後在員山鄉一處巷道溝圳旁發現水肥車,研判是禍首;眾人漏夜埋伏守候,昨天上午七點多,趁著七十二歲高姓車主現身,會同警方逮捕。
高坦承將不明液體進倒溝渠,是受林姓男子委託,從礁溪鄉一處廢棄多年的金棗加工廠抽取,都是醃漬用的液體,抽取時並沒有異味,直到排入溝渠才聞到濃烈味道。
金棗加工廠廢液 成分有待化驗
稽查人員帶高某前往該金棗加工廠,並通知林姓業者到場說明;林說,他打算將加工廠變更為冷凍廠,發現廠內醃漬槽還有金棗廢渣及不明液體,才僱請水肥業者代為處理,不知道高將液體排入溝渠內。
環保局長陳登欽說,被棄置的廢液估計有一噸,因屬高濃度液體,聞起來相當刺鼻,加上前晚處於無風狀況,廢液臭味難以消散,讓人作嘔,廢液成分還需要進一步化驗。 環保局調查,高男曾經營水肥清理公司,但現在並沒有執照,廢渣、廢液體屬於事業廢棄物,必須持有合格執照才能處理,高男違反廢棄物清理法,可處以一年至五年刑期,隨意傾倒廢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,可處三萬至三十萬元罰鍰;林姓男子未委託合格廠商處理,也面臨行政裁罰。
宜蘭縣環保聯盟理事長張曜顯說,對於業者製造污染、破壞環境行為,聯盟強烈譴責,民眾因此感到身體不舒服、甚至就醫,想要向肇事者提告求償,可與宜蘭縣環保聯盟聯繫,聯盟會協助提出集體訴訟,電話03-9333079。
留言列表